《注册企业协议书》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欢迎光临本网站并感谢使用网上注册系统。

  本网站网上注册系统目前仅提供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及公司设立登记核准的部分功能。只有完全同意以下条款才能成为本系统的合法用户办理网上注册,因此在您申办登记业务前,请认真阅读以下条款:

1、您已阅读过与企业名称登记及公司设立登记有关的法律法规,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您承诺所填报信息齐全、真实、准确、合法,且代表全体股东的意思表示,并能在规定的期限递交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或者符合填报要求的登记材料。

3、您保证不利用本网站发布与网上注册申报无关的任何信息,并保证申报/修改操作已经取得新设立公司全体股东的书面授权,并无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4、您同意登记机关在审查回复网上申请时,有权对登记事项进行修改;并同意网上申请一经登记机关核准,原则上您不再对申请内容提出更改。

5、您同意登记机关自收到您的网上申请后,自受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因不可抗力丢失、泄露填报信息、校验密码或者导致填报信息错乱时,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7、本网站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对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更新时,可以不预先通知。

8、本网站的解释权归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